關于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

2016年03月18日 18:35  點擊:[]

校屬各單位:
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,學校決定2016年清明節放假1天。具體放假安排如下:

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1天,與周末連休。放假期間教學工作按照教務處、研究生處的安排執行。

要求:

一、加強安全管理,做好安全保衛、防火防盜。

二、對職工和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,外出師生員工要注意安全,按時返校。

三、教學單位和學生管理部門對留校學生要加強管理,對離校學生要登記學生離校的時間與去向。

四、請各單位安排教職工假期值班,于3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通過辦公網報送給黨政辦公室綜合科張文(電話:8281309)和保衛處吳莎莉。

 

黨政辦公室

2016年3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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